宁夏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

2020-02-05 20:00:20 pan

  近日,宁夏出台《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在中央授权减征幅度内,“顶格”实行税收减免政策,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,切实降低企业负担,进一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,促进宁夏经济稳中向好。

 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,自2019年1月1日起,三年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,按税额的50%予以减征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,可叠加享受本《通知》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各级财税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,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,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,将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,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部署实施,迅速让政策落地生根。加大宣传力度,优化纳税服务,增进办税便利,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。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,加强调查研究,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,及时反馈。据统计,2018年共为纳税人办理各类税款减免抵退200.6亿元,有力地支持了宁夏经济社会发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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